很神奇的~
明明是文創區域,最後不知道怎麼搞的一間間都是店家商家成了百貨園區。
安檢沒過還繼續蓋,權利金零!
文創區域卻對在地藝術家好苛刻,不是把創作者當攤販對待,就是要要求有業績與效益,跟藝術家收的錢比廠商還多。(你們不是應該是文化扶植單位嘛?)
看的比買的還多,賣文創不如去買酒水,疑?我們不是應該在文創園區嗎?怎麼像在大賣場?
然後安檢沒過,食安又出問題,神奇的是又找不到人可以負責。
廠商罰個幾萬元,找下一個替死鬼議題,接著就可以安全脫身了!
(接著無限輪迴又開始)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